6月2日,市红十字会召开6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玉川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党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按照“3+X”集中学习模式,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19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5月1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会议精神;集体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节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集体诵读了红色家书《向警予致父母:为这惟一光明惟一希望而不孝不友》。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涵盖方方面面的民生关切,展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点和人民意愿。它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又是市场经济的保障法,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法治精神。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自觉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拥护者、有力推动者、忠实实践者;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把民法典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尺”,读深读透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与红十字会工作有关的条文,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