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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赣州市红十字博爱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赣州市委、市政府主导,于2011527经省民政厅批准,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核准的具有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业务主管单位是省红十字会,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质。基金会是全国设区市设立的第一家红十字博爱基金会,也是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第一家基金会,是赣州市内最早的一家5A级公募基金会。

一直以来,基金会始终恪守“人道、博爱、奉献”宗旨,打造“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公益模式,广泛凝聚人道爱心力量,在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领域交出满意答卷开展了“点亮赣南乡村路”“生命之光肾援行动”“我为家乡建公厕”等众多特色公益项目。截至20252,基金会累计募集款物2.6866亿元。

未来,立足新发展,新环境,基金会正不断优化公益项目运营机制、拓展多元筹资渠道、深化数字赋能,通过更多创新举措,为赣州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红十字力量。